《匹克威克遊記》雖然名為遊記,內容卻是諷刺小說,作家鍾理和也曾經上過書名的當。時間來到1950年春天,鍾理和纏綿病榻,鎮日臥病在床,對外面世界自然是悠然神往,因此要求兒子鍾鐵民寄幾本遊記來讀一讀解饞,鍾鐵民便將《匹克威克遊記》上冊寄給父親,鍾理和回信道:「我要看的遊記文須是事實的旅行遊記,如歐洲記遊,或非洲記遊之類,而《匹克威克遊記》卻是小說,並非實際遊記文。」(《新版鍾理和全集.第七冊》,頁187)。

既然不是遊記,為何書名偏要用「遊記」兩個字呢?《匹克威克遊記》原名The Posthumous Papers of the Pickwick Club,是維多利亞時代寫實主義大家狄更斯(Charles Dickens)的成名作,1837年在倫敦發行單行本,就目前可見史料,台灣第一本中譯本出版於1956年,台北新興書局發行,書名即為《匹克威克遊記》,譯者署名海峰。海峰?世界上怎麼可能有人姓海名峰?一查之下,原來新興書局出版的《匹克威克遊記》,其實翻印自上海駱駝書局1949年出版的《匹克威克外傳》,譯者蔣天佐,所以這本書本來是譯作「外傳」的,而不是「遊記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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